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4-24
 3月27日,习主席会见美国工商界和战略学术界代表时强调“我们正在谋划和实施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习主席的重要讲话为我们以制度型开放带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提供了科学指引。近日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为提振国际市场预期、增强外资深耕中国的信心注入正能量。  近年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经济复苏势头不稳,主要经济体增长

  3月27日,习主席会见美国工商界和战略学术界代表时强调“我们正在谋划和实施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习主席的重要讲话为我们以制度型开放带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提供了科学指引。近日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为提振国际市场预期、增强外资深耕中国的信心注入正能量。

  近年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经济复苏势头不稳,主要经济体增长乏力,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但是,人类追求和平发展的愿望没有改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势没有改变,各国经济深度交融的事实没有改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正确的战略策略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强调“越是面临封锁打压,越不能搞自我封闭、自我隔绝,而是要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更加主动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我国在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取得显著提升,构建起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

  我国深化国际科技合作,通过强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高标准制度供给。习主席指出,“中国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我国加入了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建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常态化机制,完成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章节谈判,在商事诉讼、商事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标准,持续深化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日韩、中欧等知识产权领域机制流,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碳中和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计划、科技抗疫国际合作行动等。我国政府推出“吸引和利用外资的24条措施”等加强外商投资服务的实招,向全球投资者传递利好信息,为跨国企业在中国发展提供了更稳定坚实的法治保障。正是因为我国锲而不舍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营造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外资企业对华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稳步上升。2023年,国外申请人在我国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90万件,同比增长4.9%;2024年1-2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160家,同比增长34.9%。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受到外国投资人的认可,中国市场的吸引力没有被“中国见顶论”等舆论杂音所削弱。

  我国拓宽国际科技合作的广度,积极构建全球合作伙伴关系,赋予新型大国关系以科技合作内涵。参与或牵头了60多项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与10个主要创新型经济体建立了创新对线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加入了200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在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大亚湾核反应堆中微子实验、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黑洞探测等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作出重要贡献。全社会研发投入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已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中国科技企业在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极大拓宽了中国与跨国公司的合作领域,规模巨大的中国市场也为外资企业提供成长空间。

  党的二十大提出“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的战略部署。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知识大爆炸和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不同科学技术在交叉融合中演进迭代,技术复杂度急剧提升,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跨越国家和地域的多主体协同创新已是大势所趋,近10年的年度“世界十大科技进展新闻”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成果是通过跨国合作取得的。开放性是新质生产力的内在属性之一,在全球化、信息化、智能化条件下,创新要素更具有开放性、流动性,分布式创新成为跨国公司和创新组织的主要研发模式。近年来,我国大手笔布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基建,在广州、重庆等六个城市推动开展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改革试点工作,为外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供了便利。

  新征程新使命对制度型开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应进一步巩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依法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支持外资企业与国内科研机构或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支持民营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完善协助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法规体系,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扩大中国在全球专业性平台、行业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中的贡献。

  谋划和实施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需充分发挥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先行先试改革作用,探索畅通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改革措施和体制机制。对跨国公司和在华外资企业而言,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对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企业研发灵活性实效性意义重大。推广普及改革试点经验,在国际税收、海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和科技成果转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开辟更多“绿色通道”,将大幅降低企业获取许可和信贷的成本和时间,提升各类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效率。

  (马一德,作者为北京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